事工哲学(55)|高水平的当代改革宗是什么样子?
CIU中文项目开设有一门课,叫做“今日改革宗神学”,是徐志秋博士建议的,目的是向中国学生们介绍最高水平的改革宗神学,或者说最平衡谦卑的改革宗神学。 这门课采用我读硕士时的导师Dr. Hodges的教案,所以我也主持翻译了Dr. Hodges的300页讲义和一册专著——《Reformed Theology Today》(今日改革宗神学)。老先生用的古老的wordperfect字处理软件,当时颇为头疼,花了不少功夫来校对和整理原文。 从上周开始,为了另一门课程,开始主持翻译另一本高水平的改革宗神学书籍,《威敏准则(信仰告白、要理问答)的神学》。 如今时事艰难,许多译者或机构在改革宗/清教徒神学上,已经转到公版书籍(100年前出版的书籍)的翻译上去了——既无版权的麻烦,也不需要再付版税,还有很多公版图书馆,提供精致的原本影印本。 我的想法略有不同,若有可能,宁愿多花点代价,介绍当代高水平的改革宗神学。神学永远是当代的神学,面临当代的问题,应付当代的挑战。因此需要当代神学家的高水平著作。 从这个意义上看,“今日改革宗神学”和“威敏准则神学”,一本着重当代思潮,回应当代神学发展与争议;一本回顾历史,深入17世纪的现场;可谓搭配得当,相得益彰。下面给出两本书的试读各一章,为我这个著名的“反改革宗分子”略正一点名义,多少让人知道我在反对什么东西吧。 《威敏准则神学》试读:第一章(翻译 Wayne/跨文翻译,校对 Eddy) 第三章 现代分支 我们可通过多种方式观察到的是,在美国的改革宗传统具有广泛的多样性。在由大卫•韦尔斯(DavidF. Wells)编辑的*美国改革宗神学(Reformed Theology in America)*一书中可以看到,改革宗传统从五个不同地理和历史出发点发展出五个学派(包括重要的神学差别),每个学派都有各自的背景、主要的神学家和强调的重点。主要学派有:1)霍奇(Hodge)和沃菲尔德(Warfield)的普林斯顿神学学派,2) 梅钦和范泰尔的威斯敏斯特学派,3) 伯克富(Berkhof)和哲学家赫尔曼·杜依维尔德(Herman Dooyeweerd)的荷兰学派,(4)达布尼和桑威尔的南方传统,和(5) 雷茵霍尔德·尼布尔(Reinhold Niebuhr)及其弟弟H·理查德·尼布尔(H.Richard Niebuhr)的新正统主义(Neo-orthodoxy)。 从神学与治理的整体倾向与态度来看,可以分为四个基本的阵营。每一个阵营都代表了改革家族中普遍存在的某种不同态度或倾向。 首先,有一个在坚持改革宗特色上非常温和的一派;他们如此温和,以至于常常被认为是边缘派。他们以灵活和宽容为特点,强调合一和善意,更倾向于强调人普遍接受的核心福音真理。上帝的定旨、预定和定罪等教义都被淡化,而上帝的拣选常被解释为,上帝将基督分别出来作为中保。1为了在救恩中保持些许人类意志的自主性,圣灵的重生工作被描述为并非出于绝对全能的动工,而是在上帝的智慧中适应每个人的特殊需要的一种劝导性的工作,以确保人是出于自愿接受了基督。这些观点通常与亚目拉都(Moses Amyraut)的观点联系在一起。亚目拉都教导普遍救恩——但这救恩只有在人真正得救时才适用。2观点上不那么温和的弟兄姊妹则认为,这些构架往好了说是构成一种不一致的加尔文主义,往坏了说是一种软弱的、病态的、甚至是没有改革宗特色的观点。3 与之相反的是一个严格遵守加尔文教义和他们自己特色之信仰告白的团体。由于他们坚持要求牧师们完全接受《威斯敏斯特的信仰告白》及其要理问答,因此他们在长老会圈子里被称为“认信主义者”(Subscriptionists)4 、或“认信式”加尔文主义者。5 他们经常与堕落前神选说(supralapsarianism)和一种强烈的、甚至颇为严厉的定罪观点联系在一起。其最极端的形式为“超级加尔文主义”。这一派否认了人在信福音和传福音方面的责任。6 这个团体在改革宗圈子里被称为“T. R.”(意思是“Truly Reformed/真改革宗“或”Totally Reformed/全然改革宗”),其特点是对精确的不懈追求和对教义的固执坚持,同时难以辨识哪些是改革宗教义与治理的精髓与核心。他们这种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真理的立场、加上缺乏区分上帝永恒真理与他们自己对真理之解读间的必要客观性,使他们缺乏弹性,因此让那些不那么严格的同行,好则感到沮丧,坏则在属灵上瘫痪。7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温和的多数派。这个温和的群体试图保持平衡,既坚持历史上的信仰告白,坚定地信仰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又在并非核心的事情上有表达彼此相爱的自由。他们体现出奥古斯丁所提倡的:“在基要的事情上,合一;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自由;在所有的事情上,彼此相爱”,并试图分清主次。他们仔细研读了诸如拣选和预定论等教义,强调其中的奥秘,也强调人的头脑无法洞悉上帝的奥秘旨意。他们出于对福音和宣教士的强烈关怀而更愿意与葛培理布道大会(Billy Graham crusades)等许多其他福音机构(para-church organization)合作。他们的灵活性使他们对非改革宗教会有更大的宽容、且在创造性上也有更大的自由,并以更温和的方式处理教会法庭上的辩论。一个人若具备对上帝的真理和自己对真理的感知之间作出区分的能力,则会产生一种不那么专制的倾向(包括一个愿意倾听的耳朵,一张慢慢表达的口)、更大的同情心,以及更大的、在辩论中寻求和解的意愿。8 第四组由那些假定改革宗神学与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新正统神学(Neo-Orthodoxy theology)或新改教神学(New Reformation theology)之间存在连续性的人所组成。9 在欧洲,新正统派最重要的两位人物是瑞士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1886-1968)和卜仁纳(Emil Brunner,1881-1966),而在美国,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雷茵霍尔德·尼布尔12(1882 -1971)和他的弟弟H·理查德·尼布尔13 (1894-1962)。I4 新改教神学运动拒绝自由主义(在部分意义上是因为其在20世纪30年代艰难的政治和经济现实面前无能为力);新改教神学重申了圣经中关于罪的教义、上帝至高无上的超然本性、基督位格的重要性,并教导教会必须反对流行的文化。与这些人有过私人接触并研究过他们著作的福音派神学家,在很大程度上看到了一种温暖的虔诚、一种恳切、以及一种对传统信条用语的尊重。然而,很多因素导致福音派改革宗阵营中的多数人将新正统神学视为对改革宗教义的偏离。13 这些偏离包括对命题式启示的否定、对高等批判方法论的认可、受到克尔凯郭尔(Kierkegaard)和其他存在主义哲学家(尼采、加缪、萨特、海德格尔等)的影响、对黑格尔和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借鉴,以及对传统术语的重新定义。就本研究目的而言,这一运动被认为是超出了改革宗神学的范围。16 近年来,在严格的改革宗阵营中出现了两种彼此相关的运动,甚至连许多不折不扣的加尔文主义者都将这些运动视为极端。首先是神治主义(或作“神权政体”,“神律论“),其名字源于《基督教伦理学神律论》Theonomyin Christian Ethics 一书;该书的作者巴森(Greg L. Bahnsen),是该运动的主要理论家。斯德尼(Rousas John Rushdoony)的著作中也提出了类似观点。18虽然从词源学上来说,“神治主义(theonomy)的意思是“上帝的律法”(即上帝将通过祂的律法来展示出祂的角色)——对此真诚的基督徒并无任何异议,但巴森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了这个术语。他的大前提是,上帝启示给以色列的道德律与治理这个国家的民事律(又作“民刑律)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合一,因此后者(又称“司法之律法”)对今天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19此外,民事法律的刑事制裁应由民事当局执行。20 这一立场在第二波福音运动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这一运动被称为重建神学(Christian Reconstructionism)或基督教国教主义(Dominionism))。21巴森和斯德尼的思想得到了一些人的进一步发展,例如:来自德克萨斯州泰勒市的善牧圣公会(Good Shepherd Episcopal Church)的James Jordan和Ray Sutton;加州普莱瑟维尔的牧师David Chilton;亚特兰大卡尔西顿长老会教堂的牧师JosephC. Morecraft, III;以及总部位于亚特兰大的基督教政府研究所(Institute of Christian Government)的所长Gary DeMar。但其主要参与者为多产而颇有争议的诺斯(Gary North)。22诺斯认为,人类在创造之初就被赋予的文化使命(即让人管理全地的安排)至今仍然有效。23上帝愿意那些被祂所称义、成圣、收养的人,藉著祂的律法,逐步地统治世界。24传福音者把上帝的和平条约之条款传讲给人,叫人降服于伟大君王的权柄之下。25 凡降服在上帝律法以下的人,就必富足,使悖逆之民起嫉妒的心。26诺斯设想,随着撒旦王国逐渐失去资本,一个财富转移的计划将会发生。27 此外,他提倡“victory orientation/得胜导向”,这意味着基督徒将接管世界上的构架,从而“引入”基督的王国。28教会有责任引领基督徒重建世界的进程。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