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DA卡森的《宽容的不宽容》一书。
如果读书的时候有这样的感受,这位作者就是我所欣赏的:我发现我和他有同样的认识,不过他比我说的清楚多了。于是,在作者那里我更确定自己的看法。
卡森指出,有两种不同的宽容。老的宽容是:我有自己明确的立场,而且我愿意捍卫我的立场。但是我尽管不愉快,尽管认为你的立场不对,尽管觉得不同的立场可能带来麻烦,但是我容忍不同的立场,坚定地采用理性说服的方式而不采用暴力的方式来克服。不过,这样的宽容并不表示我认可不同的信仰。卡森认为,唯有自己有明确坚定的信仰,才能成为一个宽容的人(在旧的宽容意义上)。这就是我常常对我的学生们说,我想他们要站在地上,不要飘在空中,一定要有立场,哪怕这个立场不一定对也要坚持的原因。另一方面,我们全部应该向真理敞开,随时准备为了真理而放弃错误的立场。这样我们才有探讨的余地。
新的宽容的意义略微不同:没有立场是对的,所以不能指责任何立场。如果宣称自己的立场是对的而别人的是错误的,那么就在新的宽容意义之下成为一个不宽容的人。而不宽容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唯一要受到严厉指摘的罪恶行径。所以我不能说任何政治不正确的话,例如同性恋不对,或者通奸不对,或者婚前同居不好。甚至我不能说种族灭绝行径是错误的,因为那也是一种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不是一个宽容的人,因为我居然相信有唯一的真理存在,而且我到处邀请人来和我讨论,希望他们或者可以接受我确信的真理(或者发现我坚持的不是真理)。
×××××××××××××××××××××××××××××××××
道德相对主义的意思是以下4种信仰之一:
1. 不存在一种外在的,或客观的真理;
2. 可能存在这样的真理,但我们却无法确定是否存在;
3. 的确存在真理,但是我们永远无法认识什么是真理;
4. 存在真理,我们也知道真理,但是我们就是不在乎。
卡森引用Piper的观点,指出第四种相对主义是最坏的,“实用主义的相对主义”。意思是我们认同真理,但是我们坚持按照我们自己的意思去做,就仿佛真理不存在一样。(我们明知道有神,但是我们行事为人就像神不存在那样。)
×××××××××××××××××××××××××××××××××
旧的宽容。这就是礼拜结束以后,1个小时以后,两个小时以后,我和我非常喜爱的朋友谈话时所采用的态度。我说我发现了一件珍宝,他说无法确定价值。我需要祷告和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