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imothy 1:12 我感谢那给我力量的我们主基督耶稣,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 13 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还蒙了怜悯,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时候而做的。14 并且我主的恩是格外丰盛,使我在基督耶稣里有信心和爱心。 15 基督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 16 然而,我蒙了怜悯,是因耶稣基督要在我这罪魁身上显明他一切的忍耐,给后来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样。 17 但愿尊贵、荣耀归与那不能朽坏、不能看见、永世的君王、独一的神,直到永永远远。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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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1章12节是圣经中给我个人感动最多的一个经节。我用ESV版分析一下,可以更加清楚:
I thank him who has given me strength, Christ Jesus our Lord, because he judged me faithful, appointing me to his service,
保罗感谢耶稣基督给他力量,因为主以他有忠心,后面是appointing现在分词修饰judge。所以,保罗的意思是,耶稣指派他参加服侍,从而让他明白,耶稣以他为忠心的人,因此他从这个判断中得了力量。
如果我们回想一下自己的过犯和罪,我们常常会丧胆。我们害怕告诉别人自己的历史,因为一旦让别人知道我们过去是怎样一个人,我们就会失去工作,失去亲人,失去爱情,失去我们珍爱的一切。所以,我们很多人会隐藏自己的过去或者现在正在犯下的罪。
我不用客气的指出,现在的年轻人有不少的都犯有淫乱的罪,这样的事情让他们日后的婚姻面临极大的危机。但是更大的危机是在婚前隐瞒这样的罪行,而不是好好的悔改和坦白。
我偶尔为弟兄姊妹进行婚前培训,第二次辅导的时候就会询问双方的历史,并且了解一下双方对对方的历史是否清楚。但是我也看到很多因为隐瞒自己的历史和罪而造成很严重的后果的案例。
保罗给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他曾经是一个杀人犯,有份在很多迫害基督徒的案件中出现。曾经是让基督徒闻风丧胆的暴徒。在后辈提摩太面前,保罗没有隐瞒自己的历史,在同工路加面前,保罗也没有任何的隐瞒。他的良心已经清白了,所以他能够坦然的说出自己所犯下的一切过犯。他说,我从前是亵渎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我是罪人中的罪魁。
从何处可以得到力量,让保罗能说出这样的话来?那力量的源泉也是我可以依靠的。保罗靠着主的福音,明白了真理,也明白了以前所不认识的耶稣基督。所以他从两个方面给出了见证:自己曾经是不信不明白的;耶稣降世是为了拯救罪人,这话是可信而可佩服的。
感谢神,让这样美好的见证存留下来,所以我们都可以从中得到力量。我自己的情况并不比保罗好,我也是罪人,是罪魁,犯下不可饶恕的罪。但是,靠着神在提摩太前书中的话语,我可以坦然承认我的罪,公开自己的历史,让所有的人都知道我曾经是怎样一个人。
我也从耶稣那里得了力量,他派我服侍他了,所以我知道他原谅了我,并认为我是有忠心的。
受到如此信任的时候,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唯有更加忠心的报答那给我恩典的神。唯有如同保罗一样的赞美那永生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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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信靠神,也信靠自己的带领者。将自己的问题坦白出来,神才可以帮助我们。唯有耶稣能完全的治愈我们心里的一切伤痛,让我们良心清白的面对未来。